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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金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
府领导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也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
真诚地欢迎您为金昌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为了办好《市长信箱》栏目,更好地为社会公众和市政府领导决策服务,根据《宪法》、国务院《信访条
例》、甘肃省《信访条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特对
《市长信箱》写信作如下规定:
一、《市长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市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四)对市政府职权范围内其他事项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二、写信须知
(一)写信人有权依法向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
(二)写信人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市长信箱》的秩序,如实
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如果您反映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
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四)如果您反映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两审或已判等),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
府管辖范围,请将问题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
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信箱等,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
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对于既无来信人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又无联系电话、E-mail地址的来信,将不予受理。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
二O O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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